浙江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进场要求-12月7日更新

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确保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组考工作,现对我中心考点(杭州市学院路35号)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公告如下:

1.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申领“浙江健康码”(可通过“浙里办”APP或支付宝办理),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,进场时积极配合考点各项防疫工作。

2. 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场:

1) “浙江健康码”和“行程码”均为绿色(“行程码”不能正常显示的考生请及时跟相关手机运营商联系解决);

2) 考前14天内无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(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“到达或途经地”仅有浙江省省内地区);

3) 体温低于37.3℃,并且无流感相关症状(干咳、乏力、咽痛、腹泻等);

4) 不处于政府要求的14天强制隔离期、医学观察期或自我健康监测期(凡有瞒报、漏报上述情况,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承担相关责任);

3. 考生应高度重视交通、食宿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,参加考试前,应避免有违健康及防疫要求的一切活动。赴考当天应比原定到场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,以便接受考点相关检查和登记,除考生外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试管控区域。

4. 所有考生均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,并全程佩戴(仅允许在进场核验时摘下口罩验证)、有序排队,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,不扎堆聚集。

5.突发管控措施:从2021年11月22日以后来自宁波市镇海区的人员实施“14+7”的健康管理措施,其中已超过14天的,实施3天集中隔离+4天居家健康观察的措施,期间不得参加考试

6.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调整,请随时关注相关公告。

2021-12-7